2014年以来,我国迎来了创新创业的春天。李克强总理多次在不同的场合提到创新与创业问题,创新与创业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正如总理所讲,“双创既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也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撬动了社会资源的市场配置,激发了社会活力的持续释放,满足了人们对创造性的最高需求。 诚如克强总理在视察工商总局工作时提出的,工商部门作为深化改革的“先行官”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锋官”,自2013年以来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民间投资创业热情爆发,新注册市场主体井喷式增加。据统计,从2014年3月1日到2015年5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691.1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注册企业1.06万户。新增市场主体中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78%是第三产业,信息技术等创新产业增速达70.32%,个体私营经济解决了2.5亿人的就业问题;创业主体从“小众”走向“大众”,创业动力从政府为主推动转到政府支持、市场自主发力,商事制度改革、公司登记、注册资本认缴这些词也成为了网络搜索热词。这些数字和现象都反映出商事制度改革对于我国市场主体增长强烈的刺激作用,表明了社会大众,尤其是我们的创业者已经开始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创新创业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一种价值导向、生活方式和时代气息。 鼓励创新创业,知易行难。一方面,长期以来,在国人的固有观念中,创业创新的意识往往被“置地守财”或“置房守财”的思想所挤占。另一方面,社会中创业创新的内心与激情往往因为骨感的现实而让人退避三舍。要让创业创新成为驱动发展的新引擎、激发出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必须要破除制度的桎梏,打消创业者的顾虑,卸下加之于创业者身上的包袱,才有可能吸引国人放手一搏进行创新创业。 创业,首当其冲的是资金问题。改革前设立公司不仅需要注册资本实缴到位,而且还有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股东货币出资比例、缴足出资期限等限制性条件。这些制度上的限制一方面浇灭了许多创业者的创业激情,另一方面也滋生出诸如虚假垫资、抽逃出资之类的违法行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已经与制度设计的初衷渐行渐远。商事制度改革将除部分特定行业如金融机构等外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同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对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都不再进行限制,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这些措施大大缓解了创业者在创业初期的资金筹集压力,创业成本大幅降低,使得创业者能够集中精力去关注市场和产品,把有限的资金投向最需要的地方。 第二个困扰创业者的是住所和经营场所问题。放宽住所条件,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这个改革举措意在破解现阶段制约投资创业的场地资源瓶颈。改革后,申请人只要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从各地出台的措施来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一址多照”方式,即同一地址可以注册多个市场主体,办理多个营业执照。中关村的创业一条街,一个咖啡馆里就注册了多家创业企业,一个办公桌、一个人、一台电脑,头顶上悬着一个公司名牌,这就是一家公司了。二是“一照多址”方式,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时无需申领新的营业执照,把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在已有营业执照上标注一下即可。三是创新集中登记、商务秘书企业等新型住所登记方式,由划定特定区域作为特定创业主体、特定行业企业的住所,或者由秘书企业进行住所托管,不单可以解决场地资源的稀缺性,也可以防止企业失去联系、脱离监管。四是尝试放开了一些行业直接将居民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例如在重庆,从事电子商务、网络交易服务、创意设计等不扰民、且没有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的行业,就可以直接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甚至不需要出具业委会同意文件。 第三个是经营资格问题。2014年以来,国务院共分三批审议决定将原来的226项前置审批中的15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取消40项,决定保留了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交的前置审批文件,较改革前较少了85%。前置改后置,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先照后证”改革,就是将那些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比如像成立价格评估机构、设立文艺表演团体之类的审批都改为领取营业执照后再去相关部门申请许可。这样,创业者就可以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开始从事一般经营活动,更便利、更快捷地获得进入市场的“入场券”。如果投资者想从事那些需要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事项,在申请行政许可前就可以凭营业执照着手一些筹备工作,例如招工、租房、建厂、贷款等等,这就为企业先期发展争取了大量时间。 改革的实践证明,市场主体、社会大众的创造力是无穷的,政府要做的就是把市场的支配权还给市场,让市场发挥自身的调节作用,由市场激发创造力。前面介绍的改革举措在激发大众创业创新热情确实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应该说市场主体和创业者还不够解渴,还存在不少困难、困惑。按照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提出的,要把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从以放为主向“放、管、服”协同推进转变,变“端菜”为“点菜”的明确要求,我们结合改革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大众创业创新的新诉求,从“放”和“服”的角度正在烹制几道“硬菜”,力求深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首先是“三证合一”。即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企业一次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方案”,意味着改革的最关键环节被攻破,多年难啃的硬骨头被啃下了。下一步,就是要按照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年底前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对于每天新增超过1万的企业来说,带来的时间价值、资金使用效率都将是巨大的。 其次是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前面我们的措施是让创业者成立企业出多少钱自己说了算,在哪里办公自己说了算,现在我们正在试点企业名称叫什么也让创业者自己说了算。改革的主要措施就是探索建立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创业者自主选择名称,确认其拟使用企业名称不违反企业名称规则,即可自主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作为保障制度,我们还同步要求探索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和纠正不适宜企业名称措施,以免对社会公众造成误认和不良影响。 第三是关于住所登记。目前,各地都出台了放宽住所登记的措施,但住所资源还没有被完全释放出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在大力推进“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等便利模式的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特别是“住改商”的实现途径。 第四是试点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最终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对于创业者来说,就有可能体验到随时登记、随地登记的便利服务模式,真正感受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改革成果。电子营业执照能够实现随时亮照的功能,你需要看我的营业执照,就像现在流行的朋友圈一样,拿出手机扫一扫就行了。 第五是简易注销。按照现有注销流程,无论企业是否有未清结债务,都要完成清算、公告等诸多手续和步骤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为了使创业失败或调整发展策略的企业快速退出市场,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我们已部署上海浦东、江苏盐城、浙江宁波、广东深圳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从尊重企业自治、创新简易程序、保护合法权利、明晰各方责任、发挥公示系统作用、防患风险等方面,探索研究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 创业,是一个需要勇气和运气的举动,创新创业具有高度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当今这个时代,对于创业者来说是幸运的,“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是本届政府改革的总目标。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真正还权于市场,让权于企业,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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