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今年3月1日实施企业注册资本金制度改革以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遇到的问题不可小视,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汪玉凯1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是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行新的市场准入制度重要环节。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存在艰难性和复杂性不可小视,其主要表现为: 一是新增企业的注册资金规模大幅提高,但实际到位率却很低。如有一个省3月份有6883户注册企业选择在设立时到位资本为零,占全省设立企业总数的52.8%。有一个地级市甚至出现98%的新设立企业都是零首付。 二是以省级冠名的企业大幅上升。如有一个省3月份注册的企业中,用省级行政区划名称的数量达到2386户,同比增长1150%,占登记核准企业名称数的五分之一还强。 三是企业注册申请的随意性也大幅增加。如一些地方真的出现了“1元公司”;有的地方出现了将新注册企业的出资年限设定为100年;有的地方在新增注册企业中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大增,相当多以往选择办理个体工商户的人也大多选择注册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有的企业为了招投标项目需要,大幅增加注册资本等。 四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与已有的某些法律法规出现明显的冲突。 汪玉凯认为,当一项新的重大改革出台后,都会产生一个溢出效应,这些溢出效应,有些是正面的,也有些会是负面的。解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前置性审批改革的力度,在法制框架下推进改革。 汪玉凯指出,新的注册资本制度实施前,国家已修订了《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但相关的配套法律或法规还没有修订,出现了法制上的漏洞,这在一定意义上为工商部门执行这项改革设置了法律障碍;要真正实行先照后证,就意味着目前存在的许多前置性审批必须清理或者废除,如果这项改革不能到位,也会使这项改革缺乏必要的规制支撑。 他称,及时完善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是把此项改革纳入法制轨道的前提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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