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车船税的征收标准和缴纳方式:
(一)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2012年度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时间为3月1日至12月31日。为避免集中在某一时段申报纳税,纳税人可按以下时间申报纳税: 1、车牌号码最后一位数字为“3~9”的,应在末位数字对应月份申报纳税。例如:车牌号码为粤A8***8或粤A **8AB,末位数字是“8”,应在8月份申报纳税。
2、车牌号码最后一位数字为 “0”、“1”、“2” 的,应分别在10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例如:车牌号码为粤A 5***1或粤A **1AB,末位数字是“1”,应在11月份申报纳税。
(二)申报纳税地点
1、船舶和单位车辆
纳税人应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2、私人车辆
纳税人可到以下地点申报缴纳车船税:
(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区(市)地税局。
(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船税代征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车船税代征点、广州市邮政局车船税代征点以及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的车船税代征点。
(3)“好易”、“交费易”、“E路通”电子自助终端(由于系统原因暂时未开通,开通时将在广州地税网站上公告)。
(4)从化市、增城市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5)登陆网站www.payeasy.com.cn(由于系统原因暂时未开通,开通时将在广州地税网站上公告)。
(三)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1.车辆整备质量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
2.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上述关于2012年车船税的征收标准和缴纳方式的相关描述帮到您了吗?如果您仍有问题的话可以参照广州注册公司进行了解,同时,也欢迎您致电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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