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营业执照: 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营业执执照,如法人企业的分公司,单位领导称为负责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称为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有限公司即属此类。 《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发该种执照。 在写法律文件时务必要填写准确。需要提醒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该表述成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应该表述成负责人。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完成设立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标志。还是企业法人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依据。其过程为: 调查→受理→初审→核准→发照 所需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开业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主管单位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书;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国有企业财政局出具); 6、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证明及场地查看单; 7、企业章程; 8、主管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申请书; (若是股份合作企业需要股东会决议) 4、根据变更事项提交相应的材料; (若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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